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学校
管理办法(草案)
1. 为加强高空清洗悬吊作业员工的安全作业和提高座板式单人吊具使用技术水平,依据国家标准GB23525-2009《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悬吊作业员工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 为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高空服务业分会会员中实施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证书工作,要求取证企业悬吊作业员工必须具有经过按照国家标准培训合格的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上岗证。该上岗证属于分会内部培训的证明,不能代替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
3. 为达到以上目的,必须要求有符合基本培训条件的培训学校,按照分会统一的教材和教学大纲进行培训,才能培养合格的高空清洗悬吊作业员工。
4. 培训学校的基本条件:
4.1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培训机构资质。或由地方联络站筹建培训学校经分会批准备案。
4.2有明确的负责人。负责人具有培训教学管理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具备管理能力。
4.3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满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
4.4有经过分会统一培训的高空清洗悬吊作业理论和实操教师各2名以上。
4.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0人以上的教室和保证安全的实操场地。
4.6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悬吊作业设备。数量见附件2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基本设备配置表。
5.申请程序:
5.1填报《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学校申请表》。
5.2提供培训学校资质证明,负责人、组织机构、教师名单,教师学历证书和工作简历,学校管理制度,教学设备清单。
5.3经分会实地验收合格后,予以批准。
6. 培训学校应按分会提供的统一教材和教学大纲安排教学。教师经分会统一培训。教材按定价由分会提供。
7.培训实行考教分开,培训课程完成后,由分会提供考题并组织培训学校以外的人员监考,以保证培训教学质量。
8.学员考试通过后,分会为学员颁发统一的上岗证。考卷由分会存档备查。
9. 培训费由各学校根据当地情况自定。分会收管理及制证费100元/每人。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高空服务业分会
详情请见附件